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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2023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招商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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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长春新区招商队伍结构,提升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扩大招商引资成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系统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拟招聘医药健康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光电信息产业、高端服务业、数字经济及新能源产业招商工作人员10名,在新区范围内统筹使用。

二、招聘条件

(一)选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无不良社会行为记录;

4.具备与岗位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选聘的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医药健康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光电信息产业、高端服务业、数字经济及新能源产业相关;

4.熟悉经济管理工作,了解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及动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备机关事业单位招商或经济部门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国家级科研机构,211、985、省属重点高校从事与拟招聘产业相关研究工作3年及以上;有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100强企业3年及以上从事投资或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在商会等社会组织、委托招商代理机构从事招商引资工作5年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参加招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rcjy.ccxq.gov.cn,注册登录后报名。报名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电子报名表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包括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附件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7日13:00开始,3月23日16:00截止报名。

(三)报名审核

参加招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点击查询报名状态即可查看报名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3月23日20:00。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24日8:30—24日22:00,请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产生后果自负)。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相关产业的熟悉程度、招商相关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面试成绩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

(二)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参照以往工作业绩,按照1:1比例,分两级岗位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政审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人社部门对其全面考察。体检、政审和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体检、政审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政审和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四)公示

体检、政审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未按要求和时限提供入职手续(包括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如需递补的,应从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管理和待遇

(一)聘期管理。坚持三年一个聘期,一年一聘任、一年一考核。招聘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三年聘期结束后,表现优异的可选聘至新区或所属开发区工作。

(二)薪酬待遇。聘任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分两级岗位确定薪酬标准,按岗位等级最高可达税前25万/年或20万/年。岗位工资为税前应发1万元/月,五险一金基数按照岗位工资核定。绩效奖金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兑现,100%完成指标任务按岗位等级分别为税前13万元/年和8万元/年,指标任务在聘用合同中具体体现。招商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突破岗位等级最高薪酬标准,予以额外奖励。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31—80793717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0765329

报名咨询电话:0431-80793714

附件: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cjy.ccxq.gov.cn/content/news/show/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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